中国足球协会发布《非正常比赛技术评定办法(试行)》,坚决打击足球

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现将《非正常比赛技术评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足协文件全文】

中国足球协会关于非正常比赛技术评定办法(试行)  

一 、目的意义

进一步加强对足球比赛赛风赛纪的监督管理,积极构建对非正常比赛的技术评定机制,坚决打击足球领域“假赌黑” 等违法犯罪行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足球环境,推动中国   足球行业赛风赛纪实现根本好转,重塑中国足球公信力。

二、“非正常比赛”的定义

非正常比赛是指违背体育道德和体育精神、违背公平竞 赛原则的比赛,包括消极比赛、默契比赛等。

三、建立技术评定专家组技术评定专家组由7人或9人组成,包括中国足协技术 委员会代表3人、运动员委员会代表1人、中国足协职业级 教练员讲师1人、相关比赛监督和裁判监督各1人、特邀专 家2人(根据需要)。技术评定专家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中国足协将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技术评定专家组人才库。

四 、技术评定机制启动条件中国足协将在以下情况启动非正常比赛技术评定机制:

(一)社会舆论反响强烈的;

(二)参赛球队或其他相关球队提出的合理意见;

(三)裁判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等比赛官员提出的 合理意见;

(四)赛事主办方、承办方、运营方提出的合理意见;(五)足球社会监督员提出的合理意见;

(六)相关指导机构、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

(七)其他监督机构、部门、个人提出的合理意见;

(八)赛事组织过程中发现的非正常情况;

(九)其他需要启动非正常比赛技术评定的情况。相关机构、个人提出的意见,均须提供完整书面材料及 相关证据至中国足协纪检监督部,并对所提交的材料及证据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足协保留依法追究伪造证据材料 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技术评定机制启动后,涉嫌非正常比赛的相关球队应按 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比赛情况进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的说明。不按要求提供情况说明的,将被视为放弃申诉。五、技术评定专家组工作方式、原则与纪律要求(一)技术评定专家组通过召开线上与线下会议、视情  与当值裁判等人员谈话询问、实证调查等方式对涉嫌非正常  比赛表现进行技术评定,技术评定专家组在表决时采用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定意见。组长、副组长实行末位表态。

(二)技术评定专家组成员应恪守以事实为依据的准则, 公平、公正、客观的开展评定工作,提出独立评定意见,并通过本人签名或保存会议视频等方式留证

。(三)技术评定专家组成员如遇与被评定比赛参赛球队、 球员或其他相关单位、个人有利益关联的情况,应主动向评  定专家组及中国足协纪检监督部报告,予以回避。

(四)技术评定专家组成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证 相关单位、个人的信息和隐私安全,不得将任何评定信息泄 露给技术评定专家组以外的人员或单位。

(五)中国足协纪检监督部、技术部为技术评定专家组 的工作提供服务与保障。

六、进行技术评定的主要依据技术评定专家组将重点结合以下材料对参赛队伍、运动 员的表现进行评定:

(一)比赛录像;

(二)比赛监督报告;

(三)裁判员报告及裁判监督报告;

(四)比赛数据报告;

(五)比赛表现分析报告;

(六)参赛队伍、运动员提供的情况说明;

(七)其他可用于对比赛表现进行评定的材料。

七、技术评定结果的使用(一)一般情况下,技术评定专家组应在技术评定机制 启动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评定结果并进行报告。技术评定结果为:正常比赛、非正常比赛。

(二)对评定结果为“正常比赛”的情况,专家组将评 定报告提交中国足协纪检监督部,由纪检监督部向相关方面 反馈与报告。

(三)对评定结果为“非正常比赛”的情况,专家组将 评定报告反馈中国足协纪检监督部并提交中国足协纪律委 员会进一步处理。

(四)中国足协将主动对社会公布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决 定,视情发布技术评定结果。对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操纵比赛行为和“假赌黑”情况,将移交公安、司法机构处理。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足协主办、承办、协办的各级各类男 子、女子足球比赛,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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